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努力满足乡村消费扩容升级金融需求,助力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同时,做好进城农民等新就业群体购房安居、教育医疗、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结合“三农”特点提供更为适配的信贷产品,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进一步细化无还本续贷流程标准,依法合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发展信用贷、组团贷、园区贷、经营权抵押贷等模式。积极推进明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丰富农村融资增信方式。加大对中小养殖场(户)的金融支持。
丰富涉农保险产品服务,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广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田保险等涉农领域财产保险产品。针对乡村人口、进城农民等群体,着重开发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等人身险产品。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助力农业生产风险减量。鼓励县域农村中小银行等银行机构规范代销保险产品。
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通知》要求提升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包括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创业贷政策,深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断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妇女等开展生产经营,开发更多符合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需求的普惠保险产品,推进网点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金融服务可得性。
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4.5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4%;2026年前两个月,新发放普惠型涉农贷款平均利率为4.05%,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1月至2月,农业保险为2100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0.9万亿元,有效支持了农业生产。
《通知》指出,要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加强涉农信用风险监测,切实防范涉农贷款用于非农领域。严禁以涉农金融名义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与不法中介内外勾结、骗取贷款和保险理赔等行为。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的日常监管,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