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压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4月20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倡议书。
倡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入网审查管理,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资质审查和实地核查,杜绝无资质、使用虚假资质入网经营等行为。严格信息展示管理,确保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信息真实有效,对无堂食外卖的依法标注“无堂食”标识,展示“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严格日常监测管理,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依据平台规则采取警示、限流、暂停服务、关闭店铺账号等处置措施。
倡议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诚信经营,确保展示信息真实,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监控画面应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