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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价”宣称不能掩耳盗铃
发布时间:2026-04-27 09:12:21

“同城同质同价”“与市区同价”——长沙高铁南站内个别店铺悬挂的这类招牌,本应是给予奔波旅人的一剂定心丸,然而,记者近日暗访发现,在这里,一瓶普通矿泉水标价3元,市价4元的统一阿萨姆奶茶卖到8元,市价7元的东方树叶青柑普洱标价12元。面对质疑,店员称“同价仅限店里的土特产,矿泉水、饮料不在此列”。

如此解释,实属荒唐。招牌上白纸黑字写着“与市区同价”,却既未注明“只限土特产”,也未标明“矿泉水饮料除外”。消费者踏入店内,看到这块招牌,自然产生合理期待:所有商品价格不会与市区超市相差太大,事实却是普通饮料溢价近一倍,店员还振振有词。

商家标称“与市区同价”的做法极具迷惑性。“市区”这样的宣称范围模糊,是全市超市平均价还是某连锁超市的标准?这种模糊性恰恰为不当行为提供了遮羞布。即便撇开文字游戏,其实际售价也远高于市区普遍价格,构成事实上的欺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剥夺了消费者基于真实信息做出选择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高铁站作为相对封闭的交通枢纽,旅客匆忙中别无选择,只能就地购买。部分商家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要么接受高价,要么忍受不便。地理优势不能成为道德遮羞布,更不是法律免责的理由。

一块小小的招牌,承载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与承诺。当“同价”成为一句空话,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钱包,还有整个社会的商业伦理基础。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合力。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交通枢纽等特殊区域的监管,明确“同价”承诺的具体参照标准,并定期抽查。对于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商家应放弃文字游戏和侥幸心理,诚信经营。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对商家的宣传保持理性判断,发现价格异常及时留存证据,通过12345、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消费者的每一次较真,都是对市场秩序的有力维护。

期待各方共同努力,让高铁站内的每一块招牌名副其实,让“同价”不再是一句空话,让旅客感受到诚信经营的温度。毕竟,唯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