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7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获悉,按照吉林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不合格乙醇汽油、柴油的案件,5家加油站被公开曝光并行政处罚。 长春市松苑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案。经查,该加油站从大连永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购进92号乙醇汽油2.5吨(折合3448.28升)和95号乙醇汽油2吨(折合2713.7升),金额分别为18405元和15028元,合计33433元。经检验92号和95号车用乙醇汽油乙醇(体积分数)不合格,该加油站将92号乙醇汽油以6.45元/升的价格销售,95号乙醇汽油以6.97元/升的价格销售,货值金额共计41155.9元,违法所得7722.9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7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7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