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郑州讯(记者耿记安)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安纳溪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36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久前,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在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安纳溪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堂有从业人员3人正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幼儿园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全校37名学生提供餐饮服务19天,收取餐费843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正常教学秩序。幼儿园作为餐饮服务的主体,更需注重食品安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维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