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公布6则行政处罚信息。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等6家银行机构因涉嫌违规,受到行政罚款处理,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罚。 经查,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存在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0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该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 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10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九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该行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尤燕辉、陈剑文给予警告。 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山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10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该支行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肖剑锋、蔡维哲给予警告。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0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第四点;《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第二点第(二)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该村镇银行合计处以7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吴晓宏、余涛给予警告。 福建将乐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发放借名贷款;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10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四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第四点;《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第一点第(四)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该村镇银行合计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洪建全给予警告。 福建尤溪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上调个人贷款风险分类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10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第四点;《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第一点第(四)项;《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四条、第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该村镇银行合计处以6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