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6月9日,福建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莆田市超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医疗器械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被责令改正,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 经查,莆田市超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经注册的闽械注准20192070036《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产品技术要求》中的要求组织生产,所生产的批号为“20301”,规格型号为“FR-8806”的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其“自动关机功能”为“≤15秒”;“记忆功能”为“可以自动存储50组最新测量值”,不符合经注册的闽械注准20192070036《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产品技术要求》。该公司共生产上述涉案产品1000个,货值为2.5万元;共对外销售850个,销售金额为2.125万元。当事人已主动召回涉案产品640个,依法不计入违法所得。此案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5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