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浙江是全国最早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省份,作为标准化战略的发源地和实践地,也是全国首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随着数字化改革的深入,系统开发、综合应用不断演进的过程中,亟需运用标准化理念,加强顶层设计,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 昨天,快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去年7月印发《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明确分阶段建设目标,部署重点任务;坚持“广域通用、局域通用优先,领域适用成熟一批制定一批”原则,每两个月研制和发布一批亟需标准,累计发布数字化改革地方标准11项,另有36项正在研制。建设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其中,《数字化改革术语定义》标准,被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相关政策文件多次引用。有关数据治理标准实施,较好地统一了数字定义、系统开发标准化。《公共数据交换技术规范》标准,则支撑了省、市、县三级120余个分布式中心和190余个接入端节点建设,覆盖全省78个省级部门、11个地市、89个区县,以及政务服务、投资中介、数据归集等15项业务,全网日均规范数据交换量达5000余万条,累计交换846.5亿条。 而新建设的“浙江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了浙江地方标准管理制度重塑和流程再造。开发的“数字化改革标准专题库”,收录标准4659项,方便各地各部门实时查阅、运用,累计访问量达157.3万人次。 此外,率先批准建设了数字贸易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智能计算”等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积极布局全省数字化实践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平台通道;立项开展标准数字化管理、数字安防等6项省级重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智能制造、智慧照明等11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助力推动标准化与数字化在各层级、各领域融合发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扣全省数字化改革新任务新要求,不断丰富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内涵与外延,总结提炼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治理“浙江标准”,高质量引领、支撑全省数字化改革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