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昨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的,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的安装和“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自2月17日起,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 3月1日至3月底,全省将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整治,对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将统一对外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提出明确要求,对视频覆盖区域、视频正常运行等做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