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乔义平 记者徐文智) 记者近日获悉,2021年,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以“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风险管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五个强化为抓手,深入实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被陕西省药监局表彰为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先进单位。 强化责任落实。调整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咸阳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组成部门增至29个,全面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同责进一步落实。健全完善《咸阳市药品监管事权、责任清单》《咸阳市“两品一械”风险管理会商办法(试行)》等11个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县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构建药品监管“一盘棋”、运行“一体化”新格局。 强化监督检查。以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为抓手,不断强化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等有效结合,打好监管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着眼“三个全面”(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治理责任),突出“三个重点”(疫情防控类、集中带量采购、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督促企业自查、开展监督检查、组织风险会商、实施约谈告诫),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令整改16家,约谈告诫19家。凝聚市县稽查工作合力,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单位5000余家次,“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立案218起,结案217起,结案率99.5%,其中行刑衔接案件1起,移交公安部门办理。 强化风险管控。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找准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和台账,积极开展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对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89批次,经营、使用单位药品抽检364批次,中药材及饮片抽检151批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收集、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799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412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97份。全力保障十四运会药品安全,与1461家药品零售企业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任务落实,确保用药安全。 强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陕药通”平台作用,积极落实“四类”药品售买及用药人员核酸检测相关工作,该市“四类”药品售买及用药人员核酸检测率为99.73%,从业人员一周内核酸检测率100%。向零售药店发放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模板和疫情防控“哨点”监测预警工作流程图,药店疫情防控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疫情期间,共检查药店1534家、药品批发企业30家,对66家管控不力的药品店予以停业整改,对62家复查合格的药店予以恢复营业。 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公众、新闻媒体参与到“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2021年,共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7场次,在新闻媒体刊登宣传信息40余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累计培训县级药品监管人员90余人次,组织线上培训67场次,药品流通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