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中心,是“桐乡杭白菊”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全面负责“桐乡杭白菊”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使用许可企业21家。近年来,浙江省外多家企业未经该中心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带有“桐乡杭白菊”注册商标的产品,恶意侵权,使众多消费者产生了混淆和误认,损害了杭白菊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的良好信誉,同时严重影响了桐乡城市形象。 针对该中心和相关企业在商标维权方面存在的“保险意识弱、维权力量小、维权成本高、诉讼执行难”等普遍现象,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托该中心,探索“保险+维权”新机制,倾力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致力维护“桐乡杭白菊”良好声誉。一方面指导并促成该中心与太保桐乡支公司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等保险业务,并给予75%的财政补助政策,真正做到“地方政府送保险,企业农户得实惠,地理标志有保护”。另一方面,指导并促成该中心与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对“桐乡杭白菊”进行诉讼、执行、和解等全过程维权。形成“企业(社会)举报——律师团队法律援助”“律师查找线索——中心及企业核实”等多链闭环维权机制,成效明显,有力震慑侵权行为。 记者了解到,桐乡市市场监管局将保险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融入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有效保障了“桐乡杭白菊”地理标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振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杭白菊产业的发展信心。特别是全链维权方面,委托王晓岗律师团队对侵权事实进行处理,目前已确认河北恒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等10多家省外企业在电商平台销售的侵权事实,已诉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部分案件已进入诉前调解,其余案件也有实质性的进展。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倡导共同富裕的大环境下,桐乡致力推进地理标志“保险+维权”试点改革,政府搭台买单,助推杭白菊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既实在,又创新。下一步,桐乡将按照《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方案》精神,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创新,重点深化桐乡杭白菊地理标志保险,同时在PCT/马德里申请损失环节、质押保证保险等方面积极探索,充分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