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今年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力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影响的同时,以沈阳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契机,全面推动本地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4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大消费维权保护力度,以一套“组合拳”为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放心消费保驾护航,用切实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持续强化推进去年启动的“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等前提下,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确定退换商品的品种、退货时限、退货条件,确保无理由退货更公平合理。 沈阳市已有大商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百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22家实体店响应。截至目前,相关企业按照“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共为消费者退货1860件,累计退货金额80余万元。 扎实开展“放心示范创建”,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以此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抓手,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领,将放心示范创建工作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市场、街区(购物广场)、行业推进。重点围绕消费“五个放心”:即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让百姓安全消费,促进沈阳经济发展。目前,沈阳市已完成创建放心示范企业260家。 为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体系,规范商业领域经营行为,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还不断积极拓宽消费投诉渠道,积极发展ODR在线解决纠纷企业。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设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推进ODR消费纠纷和解通道建设,不断提升了消费者通过ODR渠道解决问题的信心,让更多消费者通过ODR平台来解决消费诉求。目前,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展ODR企业77家,全年通过ODR平台处理投诉800余件。 同时,沈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接受消费咨询投诉,为消费者解答疑难。市内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推出消费维权特别节目、栏目,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广泛的消费安全科普宣传,营造浓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氛围。 多措并举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制作下发了“诚信经营心比心、放心消费心贴心”公示模板,向全市广大经营者致信倡导诚信经营。沈阳市消协在新媒体视频上主办了“共促消费公平”话题互动,并结合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多种形式让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人心。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消费环境,积极促进消费回补和消费潜力的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