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陈红生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赵女士反映,她在镇江市区一家咖啡店喝咖啡时,她的孩子在一旁撸猫玩,却被猫抓伤。赵女士要求店家帮孩子打疫苗,商家称店门口的公示牌有告知,咖啡店的猫均接种过疫苗,若不慎被抓伤,消毒即可,如果消费者要打疫苗需自费。赵女士对商家以公示牌免责的行为提出质疑。 镇江市消协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此次事件中,提供猫咪供消费者观赏并允许进行亲密接触的行为,是商家提供的有偿服务内容,双方之间构成了明确的消费合同关系。虽然商家就与猫互动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了提示,但这一提示本质上属于排除商家主要责任的格式条款,不能成为商家免责的挡箭牌,尤其是当侵权行为是在消费者没有作出过激、诱导性等过错行为的前提下而产生,商家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协调,商家支付赵女士治疗费用555元。 镇江消协提醒,消费者在享受"猫咖”等宠物咖啡馆愉悦时光的同时,要考虑宠物本身的危险性,以及撸宠物行为招致危险的可能性,注意个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