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介入 商家同意将课程延期 商报讯(见习记者 贾鑫茹)去年5月,消费者庄女士给孩子在临平区南苑街道水景社区东海水景城和苑3-2-3号附近图索画室,购买了80课时的绘画课,“课程有效期为一年,但因疫情原因商家中途停课了两个月。今年5月复课的时候,画室已经搬到其他地方去了,新地点路程变远,我一直没有去上课,直到今年5月末,商家通知我课程过期了。”庄女士说,“我认为这是商家的原因导致课程过期,不应该由我承担损失。” 于是,消费者庄女士向与本报联动的12345投诉热线反映此事,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商家搬迁没有通知 没上完的课被作废 消费者庄女士:去年5月我给孩子报名了图索画室(临平水景城分部)的80课时绘画课,支付4200元。当时约定每周上一次课,上课时间是周六的下午2点半到4点,每次上课计算为两个课时,也就是我们能去上40次课,课程有效期为一年。 因为该画室寒假、暑假都是停课的状态,再加上疫情停课了两个月,我们也有请过几次假,所以课程剩余比较多。 5月1日,画室突然搬迁到了新地点,他们并没有提前通知我,因为新地址上课要多走十分钟,接送孩子不方便,所以我就没有让孩子去上课,5月末画室工作人员打电话称孩子的课已经过期,不能用了。 我还剩下32课时的课没有上完,因为画室搬迁的原因我才没有去上课,请假也是经过正常流程申请通过的,现在告知我课程过期,我认为并不合理。 我向商家申请退费,对方只同意退给我6课时,即3次课的学费。我不能接受,我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商家: 可以为消费者延期上课 画室负责人:我们对庄女士的情况已经了解过了,消费者的课程本来就是过期了。但是我们可以为消费者延期,让消费者把课程上完。 (记者将商家的解决方式转达给消费者,庄女士认为商家的服务态度有问题,不想让孩子再上课了,所以不接受将课程延期,只想申请退费。) 律师: 消费者的退费要求并不合理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因疫情停课两个月,应当为消费者延长课程有效时间。如商家拒绝继续提供课程服务的,则应当按照消费者未上课程的比例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消费者以商家搬迁地址增加了路程时间为由,但搬迁地址距离原地址仅增加了十分钟步行时间(即商家搬迁地址未达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消费者据此要求解除合同退费,理由不充分。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就地址搬迁导致的路程损失给予相应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