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协调 商家愿意按优惠价格折算给消费者 商报讯(见习记者 贾鑫茹)最近,消费者李女士在拱墅区朝晖街道环城北路47号西湖文化广场F区B2层101号的 “舒适堡健身中心”办理了3年的健身会员卡和48节私教课程,“当时,我只是想在店内办理健身卡,但工作人员一直向我推销他们的私教课程,我一时冲动就购买了。第二天我发现商家并没有将会员卡的优惠活动告知我,导致我原价购买了会员卡。并且,我认为我并不需要私教课,所以我向商家申请了退款,结果对方拒绝了我。”李女士说,“我和健身房虽然有签订合同,但我的个人信息还没有录入系统,我认为健身房应该给我退款。” 于是,李女士向本报投诉此事,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商家并未告知优惠活动 购买私教课为冲动消费 消费者李女士:不久前,我在舒适堡(西湖文化广场店)办理了3年的会员健身卡,支付了4280元,后来销售人员又向我推销了私教课程,我一时冲动下支付一万八千多元购买了48节私教课程,并与商家签订了合同。 第二天,我却得知该店的会员卡办理是有优惠的,但商家在我购买健身卡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我,导致我没有享受到这个优惠。同时,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认为自己并不需要私教课程。 于是,我和销售人员沟通退费,但对方却表示私教课是不退不换的。我想在健身房锻炼一段时间之后,再考虑是否需要购买私教课,但因销售人员的过度推销,我一时冲动购买了该课程,我认为应该给我退款。 商家 可以为消费者按优惠价格折算 健身房负责人:对于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将会员卡按优惠活动折算,多余的费用退还给李女士。而私教课程退费问题,不属于我的管理范围,会让相关负责人处理后联系李女士。 (记者将商家的说法转达给消费者,李女士表示将等待商家的处理结果,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律师: 消费者应该享有优惠活动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表示:商家的优惠活动,所有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都有权利享有,商家隐瞒优惠活动,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卡,比其他消费者多支付了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应该将会员卡的优惠活动给予消费者。但私教课程是消费者冲动消费,应当自己承担后果,商家有权不予退还。 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应该考虑清楚对商品是否有实际需要,避免冲动性消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遇到消费纠纷,也应该积极维权,保障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