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火热,区块链技术及IP价值赋能,数字藏品吸引了年轻消费者争相购买。伴随着这一市场的发展,也出现泥沙俱下的情况,不少商家打着“回购”“增值”的名义,吸引消费者入局。近期,多位消费者在微店和有赞平台上的店铺购买数字藏品后,出现商家不发货也不退款,继而失联的情况。而平台方多以商家“已提现”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售后保障服务。 数字藏品作为一种新型商品,因为平台、卖家和舆论多推波助澜而方兴未艾。无论信息化如何发展,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上也一样适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规则。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商家自然应履行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也无法逃避相关连带责任。数字藏品虽为虚拟商品,其买卖也应完全被置于法律规制内。遗憾的是,目前的多数状况是商家失联、平台推卸责任,不少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从“以物易物”到“钱货两讫”,消费市场中供需双方无不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如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都做出了明确的权责规定,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上述侵权现象仍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平台责任缺失及一些不良商家存心 “赚快钱”。其实,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被平台或商家“套路”的现象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只不过,如今旧话题正衍生出数字藏品新“变种”。 为保护数字藏品这个新兴消费市场行业的健康发展,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该拿出解决问题的真诚态度和具体措施。推卸责任式的机械回应,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会寒了买家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