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明明买的是只公猫,8个月以后突然发现,公猫变成了母猫。遇到这样的事,“铲屎官”们应该都会傻眼。小张就遇到了这样离谱的事情,最终因跟宠物店协商不成,闹上了法庭。 去年2月份,小张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宠物店发布了一则英短银渐层宠物猫广告。双方联系后敲定小张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两个月大的银渐层公猫,并支付1000元定金。之后,小张到宠物店现场提猫,同时付清了1500元尾款。 8个月后,小张把猫带到医院做绝育。然而,当小张收到术前检查单时,却傻了眼——自己的宠物猫居然是一只母猫!小张随即联系了宠物店,要求给个说法,并要求对方报销宠物猫的绝育费作为赔偿。可宠物店不乐意了,他们认为猫是小张亲手抱回去的,小张买的就是一只母猫,自己无需赔偿。自行协商不成,小张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钱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宠物店退还公猫和母猫之间的差价1500元。 小张表示,宠物店在朋友圈发过广告,银渐层公猫价格为2500元,母猫为1000元。在交付宠物猫的过程中,宠物店没有尽到检查义务,导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提了一只母猫。自己本可主张解除合同,但因为饲养案涉宠物猫的时间比较长,已有一定的感情,因此主张宠物店退还差价。 而宠物店则认为,小张提猫时也应自行检查猫的性别、品种、健康状况,况且小张在后续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都未对猫的性别提出过异议。另外,朋友圈母猫的广告是店里帮客人转卖的,1000元也是客人定价,店内售卖的宠物猫无论公母都是一样的价格。 钱塘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店在明知小张要购买公猫的情况下却向其交付了一只母猫,该履行不符合双方约定。小张据此行使瑕疵履行抗辩权,合法有据,最终酌情判决小张支付的款项可减免600元,要求宠物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款项支付给小张。 什么是“瑕疵履行”? 案件承办法官解释称,在履行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根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即履行的标的物、履行行为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以至不能实现合同全面履行或者合同目的行为,就是“瑕疵履行”。 在这起案件中,通过朋友圈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反映出,小张与宠物店约定的是以2500元购买一只银渐层公猫并支付了价款。那么,不论是自提还是送货,并不影响宠物店应当交付银渐层公猫的义务。于宠物饲养者而言,宠物的性别、品相、品种等等,都可能对其购买意愿产生影响。因此,宠物店向小张交付母猫,不符合双方约定,系存在瑕疵履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