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效能,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8月18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法院、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成立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是我区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尝试,依托“一屏、一线、一终端”串联起市场监管部门、人民法庭、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各类解纷资源,运用数字化手段跨越时间、空间限制,促进消费纠纷高效化解,是新形式消费纠纷化解渠道的必然选择。建成后的“共享法庭”配备有联系法官、庭务主任和调解员,并制定《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工作规程》以指导日常工作开展。 工作人员介绍,该“共享法庭”的成立,进一步深化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让司法力量提前介入消费调解,借助法官的专业能力,有力增强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力,助推消费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消费纠纷诉前多元调解与高效解纷。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与区法院、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电子化平台建设,更加注重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围绕消费维权解纷基本功能,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使“共享法庭”真正管用、好用,为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等提供强劲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