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介入双方已达成一致 商报讯(见习记者 王澜)消费者程女士为孩子在拱墅区朝晖路绿洲花园1-B1“百顺游泳健身(文晖店)”办理了游泳卡。“当时在文晖门店,我家孩子就已经更换了三位教练,后来因为教练流动性大、没有适合教自由泳的教练,门店就把剩余课程都转到了尚铁店供我们继续学习。”程女士说,“但是即使换了门店,小朋友的体验感依然很不好,在新的门店又更换了三位教练带教。现在卡里还有游泳课程剩余,我要求商家退卡。”于是,程女士向与本报维权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商家可以给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频繁更换教练学习效果不佳 要求退卡 消费者程女士:从孩子上幼儿园中班开始,我就为他在家附近的“百顺游泳健身(文晖店)”购买了游泳课程。现在,孩子已经上小学四年级了,其间已经续费过3次,最近的一次续费是在今年6月18日,一共充值900元购买了30次的次卡。之前孩子的蛙泳一直都是在文晖店学的,其间也因为门店经营管理的原因为孩子更换了三位教练,但因为我想着教练们教得也很用心再加上孩子最终也顺利学会了蛙泳,就没有计较。但现在,孩子已经到了学习自由泳的阶段,而文晖店没有可以教自由泳的教练,店家就把我的课程转到了尚铁店。 转移课程之后,教练更换得更频繁了,第一位教练比较忙,很难约上时间;第二位教练教了几节课说要回老家一趟,后来却说要到过年再回来,于是我们又换了第三位教练,但教学效果也不理想。考虑到教学效果不理想,我不打算让孩子继续学下去了,现在的诉求就是退卡,希望商家把剩余课程对应的余额全部退回来。 商家: 合同写明“此课不得转退” 可以提供两种解决方案 商家:程女士的情况我们一直非常关注,也想尽力满足程女士的要求。但程女士最早购买的并不是孩子的游泳课程,而是30次的成人游泳次卡,后来按照消费者要求把它转成了8次儿童游泳课程次卡,在签署协议的时候明确注明“此课程不得转退”,除了书面协议,我也多次口头告知,因为本来就是转课所以不能退款,程女士都表示接受。 现在可以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一是将程女士孩子的游泳课程延期到明年暑假,明年还可以接着上课,二是再额外赠送程女士两节游泳课程(作为对教练不稳定一事的补偿),明年孩子来上课还有8节课可以享受,并且可以向程女士保证教练会固定。 (记者将商家的解决方案转达给程女士,她表示愿意接受,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商家提供的消费服务不符合预期 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款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如果因为商家自身问题导致游泳教练不固定,没有为消费者提供预期的课程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签订的合同上写明“此课不得转退”,消费者也有权利解除合同并申请退款,商家也应该将消费者剩余的课程按比例完成退费。所以在一些特定情景下,合同并不是唯一的、固定不变的参考物,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