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第9号至第11号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9月中旬至9月底,该局组织人员对福建省力诚食品有限公司、丹夫集团有限公司、豪士(福建)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9月13日至16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福建省力诚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体系检查。检查组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19303—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20941—2016)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许可条件保持、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制度落实、贮存及交付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检验能力建设、机构和人员管理、标签标识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有:应进一步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完善实验室管理;应持续保持生产环境条件,做好加工过程卫生质量控制;应根据生产实际,完善并落实仓储管理制度;应进一步加强标签标识管理。 9月26日至2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丹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体系检查。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该公司相关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有:生产场所方面,应加强车间作业区管理;应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物料贮存控制;应进一步规范生产记录、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9月27日至3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豪士(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体系检查。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对该公司相关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有:应进一步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持续保持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关键控制环节的监控;许可条件保持方面,部分生产加工场所有待进一步改善;严格过程管控,按要求做好生产台账记录,切实加强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检验制度,提升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的验证水平;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进一步加强产品标签标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