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王宝祥 记者王文郁)记者10月27日了解到,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分类服务、重点监管与督促督导相结合的多项有针对性措施,不断强化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多措并举提振市场消费信心,促进了全市餐饮消费持续回暖、活力涌现。 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 目前,阜新市共有6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全市13家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提供集体配餐服务。严把“四关”,是阜新市市场监管局监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重要遵循。 严把食材进货关。在日常监管中,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对6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进货渠道进行全部查验,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要清晰规范、内容全面完整。 严把过程控制关。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督促指导集中配送单位按照当天采购、当天加工、当天配送的要求,严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食材清洗粗加工、加工制作生熟食分开、生进熟出、各功能间无交叉污染、食品留样制度落实等各环节规范情况,压紧压实供餐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严把供餐卫生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强操作前后、配餐前后、送餐前后的消毒管理。每餐次供餐后对地面、墙壁、设施设备、餐盆用具、工作服等进行全方位消毒,加强场所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严把配送运输关。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要求集中配送单位使用专用保温箱和车辆配送食品,配送前后全面清洗消毒;配送车辆驾驶员、送餐员按要求穿工作服,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及进行核酸检测。 督促大型餐饮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阜新市的14家特大型餐饮单位、147家大型餐饮单位,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注重“三严”,引导企业强化自律。 严格落实自查制度。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要求相关餐饮单位建立自查清单,制定自查计划,对经营过程每月至少开展1次自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查率和报告率要达到100%。 严格落实培训制度。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让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确自身主体责任范围,积极引导、规范、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督导机制。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行政约谈等各种监督检查方式,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全市形成经营秩序日趋规范的良好氛围。 着重排查整治校园食安隐患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在校师生、入园儿童的身体健康,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争红带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阜新市教育幼儿园、蒙古族幼儿园等点位查看进货台账,了解疫情防控人员登记情况,走进后厨检查餐具消毒和食材、调味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求相关负责人抓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不放松,确保师生用餐安全,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茁壮成长。 阜新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要求校长、园长切实担负起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冷藏冷冻的食材原料等进行全面自查。 与此同时,阜新市市场监管局还会同该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材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校长陪餐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验校园食品从业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以及相关场所的消毒通风、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阜新市共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86家,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要求立行立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行动。 促进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壮大 近年来,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在阜新市发展迅速。据统计,该市现有网络餐饮配送站和门店26个、线上经营餐饮单位380家,有805名骑手和859名线上餐饮从业人员。 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牢牢抓住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网络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切实保障和促进网络餐饮服务业日益壮大、健康发展。 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入口关”。阜新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明确网络餐饮商家的准入门槛和标准,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禁止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与有关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摸清网络订餐平台及入网商家具体情况,对入网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送餐人员健康状况、送餐设施设备进行审查备案,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细化入网审核程序,加大对经营者资质、门店达标与否等项的审核力度,跟踪监督入网商家实名认证登记、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要求网络订餐平台承担好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卖送餐员的健康体检,实行外卖食品“食安封签”,落实一餐一码,确保外卖食品从送餐到取餐全过程食品外包装无拆封、无损坏。 完善餐饮信用评价体系,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并完善消费者对入网商家评价、订餐平台对入网商家评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信息等餐饮信用评价体系,促进订餐平台、入网商家规范自律,提高服务水平;要求订餐平台与入网商家、外卖送餐员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对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集中或诚信记录不良的入网商家和外卖送餐员,网络订餐平台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赔偿消费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