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更好地守护婴幼儿“口粮”安全,今年5月至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科普宣传,全面提高公众对特殊食品尤其是对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认知。 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以“科学选用特殊食品,共享健康幸福生活”为主题,在人流密集场所持续开展线下宣传,引导群众科学选用特殊食品;开展特殊食品“五进”宣传,通过科普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老年人科学购买、理性消费保健食品,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识及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为规范特殊食品经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曾于去年编制《漳州市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指南》专题片,从经营资质合法、经营产品合格、产品摆放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方面指导特殊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进一步落实特殊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今年5月起,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重要场所、服务窗口,播放《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指南》教学视频,普及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知识,引导经营者知法守法;结合执法检查,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让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当地不同经营类型的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的作用,以点带面提升特殊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治理。为确保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经营者进行普查,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漳州市云霄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关于网络特殊食品销售不规范约谈会,约谈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向其宣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出网络销售不规范之处,督促其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平台上特殊食品经营者的信息及行为;提醒有资质的网络经营者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保健食品的应当在网站显眼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开展靶向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在开展科普宣传的同时,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靶向性,让监督抽检为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今年以来,共对红牛、东鹏特饮、乐虎、战马、西洋参含片、人参蜂王浆等数款宣称具有缓解体力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抽检16批次,抽检合格率达100%。 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食安创城拉练检查等,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连锁企业等特殊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无死角、无盲区排查。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是否设立专区专柜和专有提示牌,是否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情形,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职责,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对排查出来的288个风险问题进行分类并建立销号清单,有效破解风险隐患“反复排查、反复整改、反复出现”的难题。 据统计,漳州市“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漳州市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2910家,发现风险隐患288个,责令整改279起,立案查处8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