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汤景峰 李大伟 记者薛庆元)9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监测发现的一MCN机构涉嫌发布互联网短视频广告未标注“广告”字样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是江苏省首例查处“探店”营销视频未标“广告”的网络案件。 记者了解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对短视频平台内的网络交易新业态主体“探店达人”开展常态化网络监测中发现,一家MCN机构所属的达人账号——“吃喝玩乐在淮安”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广告,通过探店体验分享的方式,向消费者介绍餐馆提供的食品,并在视频中加挂此店的购物链接,而该视频没有标注“广告”,据此立案调查。 自今年6月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以来,淮安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坚持依法治网、以网治网、信用治网、协同治网、创新治网原则,采取线下宣传、线上提醒的方式,加强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第三方机构等经营主体落实《电子商务法》等相关网络交易法律法规的监管,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淮安市部分网络达人发布商业推介短视频中开始标注“广告”字样,淮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承担平台责任,协助提供达人联系方式,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达人未标“广告”的行为,完善平台内经营者公示主体登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