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杜丽芬 记者张文章)记者从1月5日召开的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五次会议上获悉,2021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12315共受理消费投诉91005件,经调解办理853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多元。
据悉,自2018年以来,厦门市消保委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省消保委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在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中消协组织的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活动中,厦门市先后获2019年度全国第4名、2020年度全国第3名。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长周加荣表示,2022年,厦门市各级消保委要在助力“六稳”“六保”、深化消费引导、推进维权共治、提升维权能力、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上主动作为,在化解消费纠纷上有新成效。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国华在部署2022年工作时指出,要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维权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起本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积极化解本领域消费纠纷。依法开展消费执法,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提示警示信息。重视行业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本行业相关协会、专家、志愿者等社会化维权力量,作为行政维权力量的有力补充。主动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营造良好消费氛围。要加大消费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对经营者恶意关门停业或卷款潜逃的恶劣行为,要出重拳打击,借助信用惩戒力量,让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起到震慑、教育、警示一片的作用。要抓好消费市场源头治理,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探索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继续做好明码标价有关的价格监管;坚持不懈抓好食品安全、消费设施安全、交易安全,筑牢消费安全底线。要加强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各委员单位要持续不懈地监督和倡导商家诚信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品质优良的商品和服务,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提供售后服务。积极主动化解消费纠纷,提高纠纷自处理能力,让消费环境更和谐。持续扩大消费供给和消费环境优势,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不同阶段的消费特征和消费趋势,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加大提升供给丰富性和创新性,进一步巩固测评优势。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地抓好落实,把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