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消费者余女士近日向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网购漫展票后想退票,在与商家沟通退票事宜时,遭到了商家的“言语侮辱”。最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当事人向余女士退款。 据了解,余女士在一家网店购买了一张展览会门票,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前往,于是与该网店沟通退票事宜,但是网店始终不予解决,且网店与余女士沟通过程中使用了“果然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钱留着看病”等内容。 经查,该网店为一家从事票务销售的企业,其认为“言语侮辱”为客服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店铺,且并不认为该行为触犯法律法规。于是,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普法宣传。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在开展经营过程中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最终,金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当事人亦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向消费者余女士退回了相应的款项。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九大权利之一,维护消费者尊严无小事。 本案中,企业客服员工因无法控制个人情绪问题,导致在与消费者的沟通中作出不当言论,其行为等同于企业行为,给企业和消费者都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网络时代,网络消费成为扩大消费的重要引擎,维护消费者隐形的人格尊严权是重中之重。在该案例中,金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执法普法”的方式,有效规范了电商平台内经营者的各类经营活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营造了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