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8日,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汽车、摩托车类相关配件产品类质量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检110批次,合格率96.36%。有4批次不合格, 据了解,2021年第四季度,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对辖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汽车、摩托车类相关配件产品类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行驶记录仪、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等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到电动自行车及汽、摩托车类相关配件产品类商品110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商品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动自行车。 莆田市荔城区黄锋电动车维修店销售的新蕾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247Z 批号 2021-05-22),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等项目不合格;莆田市荔城区玥茹摩托电动车行销售的绿佳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1929Z 批号 2020-09-20),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莆田市涵江区国熙电动车行销售的雅迪牌雅迪电动车专用充电器(型号 DMQS7230-01 批号 210604),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等项目不合格;莆田市涵江区阿通车行销售的新蕾牌新蕾专用充电器(型号 JK7220 批号 2021-03),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等项目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