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获悉,北京海淀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京规自(海)罚字(2024)4号显示,北京海淀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3年9月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宝山村东侧占用四季青镇集体土地6.75亩(4497.28平方米)建设地上建筑物。 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相关规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一是拆除在项目东侧非法占用的农用地1.61亩(1072.11平方米)上的硬化地面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处北京海淀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占用建设用地5.14亩(3425.17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罚款额342517元;占用农用地1.61亩(1072.11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罚款额214422元;上述罚款额共计556939元。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海淀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主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