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六一儿童节期间,福建省消委组织围绕“儿童消费安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调查、消费教育等活动,共筑校园内外消费市场安全,守护儿童消费安全。 5月20日至21日,福建省消委会联合福州市消委会开展以“守护儿童消费安全,共筑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儿童消费安全校园周边消费调查活动。从此次调查情况看,校园周边商铺均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状况良好,但儿童玩具、文具存在销售“三无”产品、未明码标价等消费问题。好朋友文具店、言午文创等17家校园周边店铺,共发现“三无”产品92件,未明码标价商品55件,其中个别商铺销售玩具子弹枪、牙签弩等危险玩具,销售的签字笔空气通道设计不规范,“假水”“泡泡胶”无明显不能食用的警示等安全隐患。此次调查活动结束后形成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建议监管部门加大校园周边商铺监督力度,尤其针对销售“三无”产品、危险玩具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校园周边环境。 5月25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消委会邀请企业共同走进校园,为孩子们普及了一堂护眼、护牙的知识讲座,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使学生们明白了近视的危害和牙齿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用眼和如何正确刷牙护牙。厦门市12315消费维权热线接诉员林艳玲现场还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知识课。告诉孩子们如何判断什么是“三无”产品,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 南平市消委会联合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南平市实验小学部分师生到计量所组织开展了《科学消费伴我成长》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理论讲解、现场操作、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把专业的计量知识同生活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直观生动地为小朋友们介绍了电子天平秤、压力表校准装置等仪器设备,学习了各种仪器的运行机理、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还观摩了电能表的检定设备了解相关仪器的工作原理,不仅开阔了小朋友的眼界,同时还提高了大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意识。 泉州市消委会通过市场监管公众号,对外发布《安全消费、快乐成长》的六一消费警示,提醒家长选购儿童玩具时应谨慎,看到孩子买的玩具也需留心关注,同时还联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制作作动漫《文具选得好,安全没烦恼》消费警示,提醒学生及家长购买文具也要注意安全。针对近期关于奥特曼玩具卡片的投诉热点,泉州市消委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店铺售卖的文具、书刊、食品、玩具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家店铺在销售“奥特曼”玩具卡片,卡片外包装标有厂名厂址、价格等信息,现场未发现卡片竞价墙,执法人员劝导商家,不能对中小学生提供此类抽奖式销售且不能提供卡片寄卖服务,同时,提醒商家对于中小学生的大额消费,要事先联系家长。此外,泉州市消委会联合市场监管局积极会同文旅局、城管、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证照齐全;检查是否经营销售无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玩具、文具;检查经营的玩具、文具质量、标签标识(中文标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是否经营带有危险、恐怖、迷信、低俗、色情、赌博性质的玩具、文具;检查是否经营涉黄、涉暴等非法出版物。截至目前,检查商家15户次,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莆田市消委会联合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城厢区消委会前往顶墩实验学校开展消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未成年儿童特有的依赖性强独立性弱、从众心强客观性弱、猎奇性强判断性弱的消费心理特点,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授课、开展问答、播放动漫宣传片、发放消费知识宣传册等形式,精心设计了一系列的宣讲内容,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消费相关知识,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向学生和家长分发了由市消委会印制的关于儿童食品、校外培训、游乐设施等内容的《告家长书》,通过此举,使家长们明白,未成年儿童的安全消费教育不仅仅是消委会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更有家庭的一份责任。 5月27至28日,龙岩市消委会、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和新罗区消委会联合开展送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系列活动。结合夏天儿童游泳安全、选购儿童文具等知识发布3期“消费警示”,提醒孩子们及家长注意人身安全和消费安全;将化妆品科普宣传中涉及儿童与青少年注意安全使用化妆品的科普宣传视频分别发往辖区的小学(龙岩市松涛小学等),由学校利用六一期间自行组织观看;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册和《消法》宣传册送到学校,作为孩子们课外读物,深受师生喜爱,取得一定成效。 漳州市消委会积极开展“守护儿童消费安全”系列活动,邀请漳州市幼儿园的小朋友走进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通过播放动画片向小朋友宣传食品安全、儿童玩具、文具消费安全以及电梯安全知识。还协调芗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辖区儿童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婴幼儿奶粉店等场所进行重点专项检查,规范辖区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儿童食品消费安全。漳州各县(区)消委会以儿童节为契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加强儿童产品消费知识宣传。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消费必须“安全第一”。福建省消委会呼吁学校、家庭、企业、监管部门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问题,各自尽好未成年人监护保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安全消费·快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