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爱网购的“剁手党”数量不断上升,快递行业业务量更是水涨船高。然而,在快递承运、派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快递丢失、损坏、超时等问题,更有一些隐性的条款,消费者一不小心便掉进了坑里。 本期《消费观》给大家捋一捋消费者在快递业的一些维权招数。 案例1 顺丰“签收确认”收1元 涉嫌巧立名目收费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对此,顺丰也给出了回应,首先承认该项服务存在,其次称这项增值服务在目前的快递行业中属于通行做法,并且是由寄件者自愿选择的。用户是否选择这项服务,并不会影响快递的正常签收。 案例2 未经同意投放快递柜 就算免费也是违法 去年5月,丰巢快递柜开始向用户收费的信息引发网络热议。据报道,对于普通用户(非会员),丰巢快递柜仅限12小时内免费保管,超时后每12小时收费0.5元,封顶3元,节假日不计费。 快递员没有和用户协商的情况下,快递被放入快递柜从而造成费用,成了许多人的担忧,杭州甚至有小区直接停用了丰巢,要求居民和快递员协商其他派送方式。 对此,邮政管理部门明确表示,快递员未征得用户同意就投到快递柜属违法行为,用户可向快递企业投诉。若企业不改正,可拨打12305申诉。用户若因未通知投递入柜导致收费的,应积极维权。 消费擦亮眼 未经允许擅放快递柜,如何维权? 第一招:告知 在下单时,可备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本订单下的货物送至各类快递柜中,否则本人有权拒绝提取并且视为卖家未将货物送达本人。” 第二招:协商 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三招:投诉 消费者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所在省会区号+12305)、登录申诉网站等方式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进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