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记者朱海)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商品服务价格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11月4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告诫函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务必杜绝以下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行为,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串通涨价行为,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的囤积居奇行为,超出成本增长合理幅度的哄抬价格行为,提前高调发布涨价信息以试探市场反应的散布涨价信息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标价或误导价格手段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告诫函强调,生活服务行业特别是洗车、餐饮、物流等领域经营者,在享有自主定价权利同时,要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及电商平台要完善线上线下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各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及电商平台,禁止发生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各类农贸市场、农产品及粮油批发市场,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注明产品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有关内容。不得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信息,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自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