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 孙蔚)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浙江省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 房地产开发方面,整治重点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质量问题;未按照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房企未提前三个月安排并落实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资金等。 房屋交易方面,整治重点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行为;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及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等。 住房租赁方面,整治重点为:住房租赁企业(机构)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等。 《方案》还对物业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房地产估价违反规范和标准等行为提出整治。 《方案》表示,要加大惩处力度,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