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健身房泳池关闭却不让退课》后续报道 每日商报讯 “商家虽然同意泳池一旦开放就让我继续上课,但就是不愿意出具纸质的补充协议,连门口贴的公告都没有盖过章。”近日,消费者陈女士联系本报称,杭州金诚健身有限公司经股权转让后,现健身房虽承诺可保留其游泳课程,但商家拒绝提供纸质承诺,陈女士希望本报继续介入调解。 12月14日,本报发布《股权转让后,健身房泳池关闭却不让退课》,梵臣游泳健身(森禾广场店)更名为能量健身,商家表示原会员退款需向前股东申请。对此,陈女士说:“这两天能量健身的股东联系我说,我的课程快到期了。因为原本协议上课程的截止日期写的是2021年12月12日,当时跟健身教练协商后,他帮我延长至2022年12月12日,教练还特别在改动的边上签了名,然而现在的股东对这个改动并不认可。” 能量健身的泳池11月就已关停,陈女士表示,“对方说剩下的17节课可以等泳池开放了继续上,但要在2个月之内上完,这我无法接受。”陈女士表示,“我并不能确保到时候会因为什么事情耽误,而且协议明明写了有效期至2022年底,因为商家内部工作交接出现问题,却让我来承担后果,我不接受。” 对于纸质的补充协议,陈女士说:“我希望现商家能够出具一份纸质协议,确保能继续上课。对方之前发来的照片,就是一张门口张贴的公告,写了能继续上课,但落款并没有盖章。”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能量健身的经理刘先生,对方表示:“梵臣健身的老会员都是可以继续健身的,就是泳池方面需更换高危许可证,所以暂时是关闭状态。陈女士的游泳课程之后能继续上,要求大概什么时候上完,因为我不太清楚她的会员情况,所以我无法判定。” 刘先生说:“就签补充协议的事情,因为我们压根没有收到陈女士的一分钱,万一之后陈女士要求退款,那我们之间就存在了经济纠纷,我们公司正因为担心这种情况的出现,所以一律不签协议。但是我们保证课是可以继续上的,陈女士也可以直接来跟我联系。” 记者将刘先生的话转达给了陈女士,“商家的经营主体未改变,理应帮我办理退款,现如今却连一份协议都不愿意出具。”陈女士表示将进一步维权,本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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