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见习记者 贾鑫茹)答应好的优惠不能兑现了,最近乔女士为办健身卡的事情操了不少心。乔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称,去年在新家周围的MYFIT健身工作室办了一张价值1488元的健身卡,“当时正好店内有活动,健身教练推荐我在健身卡里再多充500元,这样就可以多增加一人一起使用这张卡,由于还没搬家不方便去健身就约定过段时间再充值,教练承诺会保留机会给我,最近去开卡,商家负责人却表示活动已经结束,不能为我办理。” “当时谈好就算是活动结束也会给我办理,现在却不作数了。”乔女士希望健身房仍能提供该优惠活动给自己。 消费者 承诺优惠的教练已经离职 健身房拒绝优惠请求 消费者乔女士:去年4月27日我在萧山区奔竞大道与民和路交会处创世纪4幢负一楼MYFIT健身工作室购买一张会员卡,花了1488元,本来是一个人可以使用的卡,和我对接的健身教练告诉我多充500元就可以添加一个家属一起使用,不需要另办一张卡。 我本来也打算办两张卡和家里人一起去,但是因为地址是在新家周围,我们还未搬过去,就与教练商量搬家之后再办理充值500元的活动。教练当时答应我活动过期也会帮我办理。 可2月8日我去健身房开卡却被告知活动早就结束了,当初的教练已经不在该健身房上班。健身房拒绝了优惠请求。 商家 可赠送2节私教课 亲属一个月免费体验作为补偿 健身房负责人:我们每个阶段的办卡活动都是不同的,都是有时效性的。教练给予了顾客承诺,如果间隔时间不长,即使活动结束,我们也可以为她酌情延时办理,但是目前距离当初活动时间已经过去快一年的时间,我们也无法为乔女士争取到之前的优惠。 我们也理解乔女士的心情,可以赠送两节一对一的私教课程和一个月的亲属免费健身体验作为补偿。 (目前记者已将商家的解决方案转达消费者,消费者已表示认可。) 律师 活动有时效性 商家没有赔偿责任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这次事例中商家并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商家活动都是有期限的,过了期限,活动视为结束,并没有义务为消费者还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