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乔义平 记者徐文智)2021年,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以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开展各类专项整治93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65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6万余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该局对13个县市区12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账号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设立1名账号“领办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完毕。节假日及双休日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和12315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处理12315指挥中心分流及本地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妥善化解消费纠纷。2021年,该局12315网上平台受理投诉举报9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2万元。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聚焦涉企收费、民生领域收费等重点领域,确定8大类33项重点整治任务,强力推进整治。2021年,该局责令行政事业单位退还违规涉企收费2255万余元、转供电主体退还多收电费644万余元;查办传销案件12起,捣毁窝点29处;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案件903起,罚没款1072万元,公布典型案例62起;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和利剑保“胃”活动,完成市县两级抽检任务20278批次,合格率97.35%;持续推进“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药品专项整治8项,立案查处218起;开展预收款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检查运动健身、洗车装饰、住宿餐饮、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相关企业800余家,建立监管台账500余户,责令整改40家。 加强消费维权宣传。2021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咨询3500余人次,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服务信息50余条。组织全市23家龙头企业100余种产品赴杨凌农科城参加由陕西省消保委组织的“品质消费”宣传展示活动,激发消费潜力,满足消费需求。在重要节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目标,以保障“五个放心”(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内容,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经营者广泛参与,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21年,全市共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5家,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94家。推进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成功举办“咸阳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启动仪式,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做到消费投诉解决不出柜台、不出楼层、不出店门。 推进维权服务站建设。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织密消费维权服务网,2021年,全市共建立75家消费维权服务点,375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站日常联系工作制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加快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企业发展工作,大力发展12315平台ODR成员企业,提高维权效率,增强企业后续管理的针对性。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28家企业成为全国12315平台ODR成员企业。 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新模式。2021年9月份,全省首家市级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中心对接,做好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 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宁表示,2022年,咸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成立市县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契机,凝聚监管合力,共促消费公平,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投诉举报办结率100%,当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