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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预防近视” 酸奶广告如此宣传涉嫌违法
 
2022-03-22 10:58:52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燕明)今年2月初,《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一个食品行业微信群里看到的一则海报称,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与黑龙江省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共同研制的我国第一种预防近视的酸牛奶即将上市。该产品配方现已申请国家专利保护,与传统酸奶的最大区别是有机铬含量约为普通酸奶的100—200倍,达到保护儿童视力最佳值。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鹤松日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儿童近视眼的成因非常复杂,迄今没有充足的临床证据证明儿童食用该款酸奶可以有效预防近视。研发企业宣称酸奶可以预防近视,涉嫌违法。如果酸奶中有机铬含量超标,还涉嫌违反相应的法规或国家标准。

产品专利申请未获批准

2月初,《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平台,按照该酸奶产品海报上出现的相关单位名称进行搜索,没有检索到相关专利内容。

随后,记者按“预防近视酸奶配方”检索到一份《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发明人为李涛,申请日为2007年11月9日,申请号为200710144575.0。该说明书称:“本产品是利用三价铬与眼球晶状体之间的关系以及铬与眼液的渗透压及血糖的最低值要求而设计出来的配方。”

2月14日,该专利申请人李涛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证实,该酸奶产品专利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据记者进一步了解,该专利申请已被驳回。

《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从事食品安全法律研究多年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冯文煦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专利申请与食品安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即使获得专利权,也不意味相关技术或产品一定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需要专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后才能得出结论。

宣传“最佳值”涉嫌违法

据了解,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人们每天吃的很多食物中都含有铬元素,包括面粉、花生、蘑菇、胡椒、动物肝脏、牛肉、鸡蛋、红糖、乳制品等,多吃这些食物可以保证人体中含有充足的铬元素。

“近20年,我国儿童近视发病率快速上升,与吃甜酸食物较多有关。”李涛表示,母乳中铬元素含量为40μg/L,牛奶中铬元素含量为10μg/L,每天喝母乳与喝牛奶的婴幼儿相比近视发生率下降40%—60%。中外科学研究证明,儿童每天吃添加有机铬的食物可以有效预防近视,一般约有30%的儿童能降低近视的程度。

记者注意到,该酸奶产品海报中称“有机铬含量达到保护儿童视力最佳值”,但并没有提及有机铬的具体含量。对此,李涛回应称:“这属于商业秘密,具体多少不能公布,但不超过40μg/L。”

王鹤松对此表示,《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海报中“有机铬含量达到保护儿童视力最佳值”的表述,与上述规定相悖。

据悉,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按照不同年龄段,0—7岁的儿童每天铬的摄入量为10—30μg,成年人每天铬的摄入量为50μg。原国家卫计委、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铬在乳与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中的限量为0.3mg/kg,超出限量即判定为不合格。

“有机铬对人体的安全性需要综合评估。”冯文煦表示,以有机形式存在的三价铬确实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健康作用,但人体可以接受的上限是多少、各年龄段人群的摄入量是多少以及三价铬与毒性较高的六价铬之间相互转化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科学验证,企业不能自行其是。

食品广告不得宣称防病

王鹤松指出,该酸奶产品宣称“预防近视”,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食品广告应遵守《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广告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即使有机铬具有一定的预防近视作用,也不能宣称含有有机铬的食品具有预防近视的功能,否则涉嫌违法。

与视力相关的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宣称预防近视?对此,王鹤松表示,2003年,原卫生部制定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规定,有健康声称的保健食品可申报27项功能。其中,只有缓解视疲劳功能,没有预防近视功能。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中,也没有增加预防近视功能。由于缓解视疲劳功能与预防近视功能的内涵完全不同,即使是获批缓解视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宣称预防近视功能。

“预防近视的提法已经构成药品声称,超出了食品功能声称的范围。”冯文煦表示,我国向来对特殊人群的食品安全要求特别严格,包括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儿童保健食品市场对商家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相应的法律风险也很高。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好产品质量和安全关,才能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孙燕明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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