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防控期间食品安全,3月中旬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4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严格督促外卖平台落实责任,确保管理到位。 严格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零售)市场、商超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制度,落实每日快速检测的批次和频率,重点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面覆盖新鲜果蔬、腌(干)制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水产干品、肉制品、熟食凉菜、米面制品等8大类,检测项目应包括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物、违禁兽药残留等;批发市场每日检测不少于100批次(水果批发市场50批次),一类农贸(零售)市场(300个摊位以上)每日检测不少于30批次,二类农贸(零售)市场(200~300个摊位以上)每日检测不少于20批次,三类农贸(零售)市场(100~200个摊位以上)每日检测不少于10批次。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义务,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源头可溯、流向可追。 严格加大餐饮环节监管。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受疫情影响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商务部门综合研判集中配餐的工作预案。按照封控区的位置、人口规模、周边环境等因素,协助遴选符合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集中供餐企业。在确定集中配餐后,派出执法人员入驻配餐企业和供餐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加工制作食品。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封控区业主单位或社区设立相对固定、经过全面消杀且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场所作为集中配餐食品的缓冲区和备餐区,指定专人负责配餐食品的验收、交接和发放。 严格督促外卖平台落实责任。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和引导外卖平台压实主体责任,保证平台内经营者、配送站点和配送人员各个环节疫情防控到位,切实落实以下管理措施:加强配送人员健康检查频次,对其是否是疫情高危人员进行摸排,如有异常症状及时按防控疫情要求处置;落实配送人员防控知识培训,为其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基本防护用品;严格要求配送人员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对外卖送餐配送站点、配送餐箱、配送车辆、物流周转用具的清洁消毒力度,要求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收寄验视制度,确保收寄过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推广“无接触配送”方式,最大幅度降低人员间接触频次;指导配送人员积极参与疫情群防群控,服从寄收地社区日常防控管理;加大对管控区、防范区周边网络订餐商户的现场检查,全面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严格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生产单位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安排,落实各项举措,做好信息报告、企业内部人员排查及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督促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执行好员工健康管理和报告制度,开展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做好洗手消毒工作;要求食品生产单位保持生产期间场所整洁卫生、加强通风换气,对原辅料库、生产场所、人员通道、更衣室、物流车辆等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组织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自查自纠,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与生产环境消毒消杀、专库(柜)专人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督促食品生产单位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遇有密切接触者或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杀、流调等措施;督促各粮油加工品、饮用水、糕点等涉及民生食品生产单位在做好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生产,保障社会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