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资讯
消费资讯
工行2.5亿元存款消失 谁该为储户的损失买单
 
2022-03-31 08:52:12   杭州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近日,一条“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也将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宁分行)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3月18日,名为“广西工行宣传”微博用户发布工行南宁分行的回应称,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

那么,2.5亿元存款是如何消失的?梁某的行为是个人犯罪还是职务侵占?工行南宁分行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存款消失罗生门

梁某原是工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她主要负责工行南宁分行在南宁市的个人类业务,包括储蓄存款、理财和个人贷款等。

据目前已公开的裁判文书,2018年初,梁某因自身对外许诺高额利息,需要返还高额本金和利息等原因,产生了窃取客户资金的想法。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某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莫某等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再支付给莫某等人每个月 4.5%左右的高额存款收益。

那么,梁某是如何窃取客户资金呢?

公开裁判文书披露,除了银行正常的办理流程及规定外,梁某对莫某等人以及被害人提出了4点额外要求:一是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借贷企业方指定的密码;二是存单必须要在她和企业方、客户方在场的情况下用信封封存, 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封存好后,三方在封口上签字;三是存单到期后,必须要在三方见证下打开之前封存的信封,由企业方陪同取款;四是将存单封存后,客户要将身份证交给梁某或企业方代表去核实客户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合作的“企业方”——南宁中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实由梁某实控,该公司的财务时某其实就是梁某下属。具体操作时,当被害人钱款存入银行后,梁某、时某使用事先伪造好的大额存单,将真实存单调换,然后封存。这样,梁某就同时拥有被害人的真实存单、交易密码和身份证件,随即将资金转往它处。

直至2019年5月,有受害者发现自己的存单被注销了,梁某瞒天过海的把戏才被戳穿。法院审理查明,这期间梁某共计窃取28个被害人存款约2.53亿元。

2021年11月1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梁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00万元;其同伙时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8万元。

工行应否担责

骗子被法办,但却留下了1.2亿元的资金窟窿,而此时梁某根本没有赔付能力。为此,受害人要求工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对于梁某为何不属于职务侵占,法院在判决书中解释称,梁某具有银行高管的身份,但其知道无法利用职务便利釆用虚假手段,从银行账户中直接支取被害人已真实存入银行的存单款,故其才通过上述方式完成对被害人存单款的非法占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特征。

不过,判决书同时强调,梁某原所属单位是否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该案审理范围之内,法院不予评判。

对此,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刑事判决书,在民事上,梁某的行为可以定性为利用了职务便利的欺诈行为。“梁某等人是综合运用了多种犯罪手段将相关资金侵占的。是否由银行赔偿,得分清楚每笔款项是因何种原因被转走的。”王德怡说。

王德怡分析,如果储户的存款是完全存入银行,银行向储户提供了合法合规的存款凭证,则银行与储户之间是储蓄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资金安全。如果储户在办理存款手续的过程中,已发现或应当发现相关的手续存在违法违规,相关的存款凭单上的公章或印鉴是超出银行政策所允许的范围,那只能说明相关资金是被梁等人盗窃或诈骗的。

“不过,由于相关犯罪行为发生在银行办公场所,且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了其银行高管等职务身份,利用了其熟悉银行的公章、证照、文件、信息查询等便利条件,从而使储户产生了合理的信任。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来看,银行的管理失职与储户的损失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银行存在严重的过错,仍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王德怡说,目前有很多情况不掌握,因此还无法明确各方具体该承担的责任范围。

在王德怡看来,有大额外债的人不适合做银行高管,银行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他建议,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后,提起民事赔偿请求。

记者注意到,针对工行南宁分行的内控管理漏洞,广西银保监局于2020年8月对梁某处以终身禁业处罚,对该行罚款150万元,理由是“内控管理不到位,对员工行为排查有效性不足;异常资金支付业务核查不到位;办公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

勿信超额回报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工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利率,3年期以上的利率也只有3%多一点。而在2019年前后,最高收益也不到5%。

然而,上述被害人在梁某处办理的大额存单业务,除银行规定利息外,每月还额外补贴4.5%的利息收益。折算下来,年化收益高达54%。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早在2018年6月14日就警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王德怡提醒说,对老百姓而言,办理存款储蓄业务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莫相信有超额利息或回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编辑:陈俊男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More>>  
·培育钻能让消费者实现“克拉自由”吗?
·i茅台成为AppStore免费榜第一
·闲鱼炒到4万元的背后:品牌年轻化成常态...
·市监守“叶”人 全力擦亮西湖龙井“金名...
·最新体育投诉情况发布
·浙江全面推进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
·是“花瓶”还是“饮品”?春天花花刷屏 ...
·杭州这家开了十年的超市下周要关门了!清...
·火速下线!“盲盒岗位”这股热潮刚刮起就...
·年报难产都是人参“冬眠”惹的祸
·卫龙涉嫌低俗营销 道歉并停止有争议文案...
·宁波东力投资者一审胜诉 受损投资者仍可...
·商务部2021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淘宝正式内测微信支付,阿里腾讯互联互通...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始扩至全国 试点...
·杭州未来科技城发布XR产业发展计划 布...
·上海“21条”、江苏“40条”、浙江“...
·电车油车,到底买谁更划算?
·老龄化社会正加速到来 住宅适老化改造应...
·茅台上线自营电商 消费者能顺利买到平价...
·以“私自改装”为由拒绝维修 消费者质疑...
·诱导消费、不明码标价...上海通报疫情...
·零售电商企业进入存量竞争时代
·进口“购物车”更丰富了
·贴上“碱性”标签价格高出4倍!喝碱性水...
·明星签名产品真假难辨 专家建议压实平台...
·房贷晚申请一个月,相当于省出一辆车!多...
·城市二次供水收费不能成为糊涂账
·浙江首个通过共享法庭直播的消费纠纷诉讼...
·浙江省消保委全面发力 擘画消费者权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