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张以瞳 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开展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五查五看”专项检查行动,排查风险隐患,严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全区药品经营店、母婴店、商超(含连锁便利店)、食杂店等经营单位。一是查资质,看经营主体证照是否合法有效。证照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产品是否一致,从事食盐批发是否持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二是查台账,看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对进口特殊食品经营者,重点核查是否持有海关出具的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对食盐零售者,重点检查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等。三是查产品,看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没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进口特殊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无碘盐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四是查现场,看经营条件和经营过程是否合规。销售现场设置、摆放或张贴的宣传广告(包括宣传资料)是否含有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内容,是否对0—12月龄婴儿配方乳粉进行广告宣传。五是查网络,看线上销售是否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否依法公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和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是否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网页的显著位置是否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语。通过电商平台从事食盐批发是否持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广西市场监管局表示,通过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构建经营主体资质合法、台帐齐全、产品合格、宣传合规、专区(专柜)设置管理到位的规范经营环境。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依法处置。对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虚假宣传、坑老欺老、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立案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正确选购特殊食品和食盐,有效遏制针对特殊食品领域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