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获一起个人哄抬价格案件,当事人高某将青菜、鸡和鸭抬高价格后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最高达437%。 据了解,日前,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陕西南路90号前有快递人员聚集,并堆积有大量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遂立即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高某借用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设“蔬悠生鲜轻食”线上店铺,自4月10日起销售青菜、鸡蛋、鸡、鸭等生鲜食品。为追求不法利益,高某将购进的青菜、鸡和鸭大幅抬高价格后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50%、184%和437%。经初步查明,高某已销售上述产品3000余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哄抬价格的有关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本案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保持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