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4月18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稳主体、促发展,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推出21条助企惠企举措,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精准高效的政府服务,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据了解,《若干措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降一升,促进市场开业经营更加便利。通过优化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登记服务,更好释放名称、住所资源,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围绕市场主体需求量较大的部分食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将试点开展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事前服务”,依照申请人的意愿,为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指导性服务,包括预约审图、提前查看现场等;持续深化食品类相关许可“证照联办”改革,为企业提供套餐服务,实现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一设全设、一变全变、一销全销”。 兼顾发展与规范,帮扶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将持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以“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为重点,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测试、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等专业支撑服务;推动开展绿色有机、机器人、物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和健康、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提升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通过大力培育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力争在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消费品等领域创建6到8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在节能节水、低碳和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安全、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培育50项“北京标准”。另一方面,服务与规范并重,帮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组织重点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使行政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维护公平竞争,营造有利于平等发展的市场环境。《若干措施》强调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围绕与民生联系紧密的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行业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并重点查处虚假宣传、混淆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重点围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行业领域,严查各类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保障企业享受降费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智慧赋能,构建数字服务新生态。《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职能化水平,重点打造“全程网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移动可办、智慧秒办、免申即办”的市场监管部门数字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协同、智慧便捷。同时,构建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证照库,归集企业名下所有市场监管部门的电子证照,在企业办事过程中通过系统自动导入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一照通办”和电子证照移动端“一照通用”,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