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网购商品的合同规定“到货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买东西获得的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去餐厅吃饭被强制扫码点餐、卖家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您是否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过类似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为提升消费者体验,广泛发现并治理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维护消费公平,5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征集活动,聚焦百姓日常消费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消费者可通过关注“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应问卷,提供线上或线下日常消费中的真实线索,需要包含具体的经营者、地点或线上平台、条款内容、事件描述,以及链接和图片线索等,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中国消费者协会进一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消费者提供的相应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征集活动结束后,经研究筛选,中国消费者协会将选择20件典型线索,为参与者提供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