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日,消费者孙女士在萍水街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B座803室的“新励成演讲口才培训中心”报名了4节口才培训课,“上过一节课后,我觉得上课效果并不好,想要申请退款,但对方却拒绝了我。”孙女士说,“根据报名时签署的合同,退款需要扣除30%的手续费用。我向商家表示愿意接受手续费用,但对方仍不同意退款,我认为这并不合理。” 于是,孙女士向本报投诉此事,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愿意承担手续费 对方仍不愿意退款 消费者孙女士:我在某网络平台看见关于“新励成”演讲口才培训的宣传,于是,在3月21日我联系“新励成”(杭州西湖学训中心)的工作人员报名了4节口才培训课。在与商家协商下,原价5000多元的课程费用最终给我优惠到3100元,我们签订了价格的保密协议和课程合同。 上了一节课之后,我感觉效果并不是很好,于是,我向商家提出退款,但被商家拒绝。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有写明,“乙方报名后已参加培训的,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该门课程的所有学费(所扣除的学费按照乙方提出退款申请时,相应该单门课程的无优惠原价计算)。以及扣除剩余未进行课程的学费30%作为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对此,我愿意承担退费的手续费,总价3100元扣除我上过一节课的费用再去掉30%手续费,最后应退还给我1627.5元。 商家: 合同为总部拟定 单门课程不能退款 培训中心老师:我们是全国连锁的口语培训机构,合同都是总部统一拟定的,我们都是按照合同扣款。孙女士原来的口语老师前段时间辞职了,我刚刚接手过来。关于退款的问题,我们公司规定可以在课程进行三个小时之内提出退款,而孙女士已经上过一整节课程了。并且孙女士报名的是单门课程,因个人原因想要退款。合同中有写明,单门课程是不退款的。所以,孙女士的情况我们是不能退款的。 律师: 商家可以拒绝退款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此事件中,商家可以不为消费者退款。如果商家没有违约行为或者虚假宣传,消费者因为个人原因想要退费,那么消费者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退款的情况,也不符合合同约定可以退款的情况,所以商家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要求。 同时,也建议消费者能做到理性消费。在消费之前,对产品进行充分了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将商家的解决方案和律师的看法转达给消费者,孙女士愿意和解,将继续上课,不再要求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