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 “这种灵活的处理方式,让我们感觉很有温度。”得知只需“承诺”限期改正违法问题,就可免予处罚,李先生有点意外。 原来,李先生所在的企业有一个自建网站,该网站页面在推销展示公司某款产品时,宣称该款产品具有专利,但是并未标明专利号及专利类别,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人投诉,依法可能面临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线索核查时发现,企业有这款产品合法有效的专利资料,证明并非对产品作虚假广告,只是因为公司运营人员不懂法,未在显著位置标明相关信息而触碰了“红线”,主观上没有故意,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鉴于该企业是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具备整改条件且愿意配合,于是,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决定:不予处罚。“这次我们选择对企业不予处罚,就是用相对柔性的一个方式,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让其自行纠正,避免再犯。”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并现场对企业的运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普法教育。三天后,执法人员对网站产品广告进行复查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记者了解到,“首次不罚”是浙江省近期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二十五条”的具体内容。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同时发布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实施办法和清单,列出了十余个大类、数十个小类的轻微违法情形,目的在于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李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在杭州市上城区,目前就有50多家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符合“首次不罚”的条件,被依法不予处罚,涉及到食品、广告等多个领域,彰显了执法的柔性和温度。 “一旦受到处罚,无论金额多少,处罚结果都会面向社会公示,这样企业的信用就有了‘污点’,后续对公司的融资、招标、评级等都会带来显著影响。”李先生表示,处罚除了带来经济上的负担和精力的消耗,还会造成的企业“信用受损”,对企业发展经营很不利,这是他们更在意的。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不会简单“以罚代管”或者“机械执法”。接下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动“首次不罚”这种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从而更加有效地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发展环境,更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