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7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在7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在陕西省集中治理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出租期间,房屋一切设备设施由租客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租客负责”“租客对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因房屋质量而造成的损失,都由租客承担相应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发生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都由租客承担,与房东无关”……生活当中,有些普通租房者对于以上这些不合理条款感到无可奈何。针对这些住房租赁合同中常见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出击,进行整治。 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住房租赁领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的通知》中获悉,本次整治重点内容为经营者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监管部门的查处重点为房屋租赁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是否使用格式示范合同文本;是否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是否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 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级监管人员要加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拒绝“霸王”条款,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与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能力。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提升社会契约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