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商报讯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在网络直播推广商品过程中,宣称生产企业“奶酪博士是做高钙蛋白食品的,有20年乳制品的经验”,而该企业实际成立于2019年5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第二十八条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2022年5月,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80000元。 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销售“名牌”、发布虚假广告 都被罚了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一家女装店在其淘宝店铺直播销售标称“LV”“爱马仕”“古驰”等国际知名品牌服饰,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为市场价格的十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且采用支付1元或10元邮费链接的方式而非直接按商品名称进行销售,累计销售额314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规定,今年5月,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杭州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其经营的医疗产品进行广告直播推广,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其经营的医疗美容项目作推荐、证明,同时在天猫旗舰店网页上对其经营的医疗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均未对医疗产品涉及的广告内容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广告审查审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构成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2022年5月,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50000元。 剑指网络直播营销中 销售不符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 最近,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回应社会关切,今年4月下旬,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扣当前网络直播营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剑指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十方面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接下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营销突出问题乱象,营造网络直播营销领域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引导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在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中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