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双方应事前明确相关内容 商报讯(见习记者 王澜)今年6月,消费者褚女士在杭州拱墅区石祥路525号运河汽车电商园A座的“杭州华筑赢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成人大专课程。“当时我付了2840元购买课程,现在因为上课拖延需要申请退款,但是商家却说退款要扣除500元的费用。我一节课都没有上过,这个500元钱是哪里来的?我不理解,也不能接受。”于是,褚女士向与本报维权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商家可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完成全额退款。 消费者: 一节课都没有上过却要扣除500元 商家也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褚女士:6月9日,我在杭州拱墅区石祥路525号运河汽车电商园A座的“杭州华筑赢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成人大专课程,价值2840元。缴费后商家就让我拍了一寸照,之后就没有再联系过我上课。眼看现在已经快半年过去了,我一节课都还没有上过,就向商家提出了退款申请,他们却要扣除500元的费用。首先我们在订购课程的时候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也没有说过退款扣费的问题,其次我一节课都没有上过,为什么要扣除500元的费用?这个扣款我是不能接受的,我去找商家询问扣款原因被告知是因为这笔消费已经过去比较久了,所以要扣款。这个说法我是无法接受的,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让商家为我办理全额退款。 商家: 合同上会注明退款要扣除500元 愿意进一步协商处理 商家行政人员:褚女士的情况我并不是很了解,但是消费者在我们这边报名课程的时候一般都是会签署一份合同的,上面会有明确标注如果之后要办理退款会扣除500元的手续费,也会有销售人员提前告知。现在需要明确的是褚女士是和哪位销售老师对接联系的,办理课程缴费的时候有没有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或是明确扣款事项。我现在已经把褚女士的情况登记下来了,然后会反馈给上级领导。我们也愿意和褚女士坐下来明确到底是在那一环节出现了问题,然后进一步沟通协商。 (记者将商家的话反馈给了褚女士,褚女士表示自己事先对“退费要扣除500元”的事情并不知情,但愿意到店进一步协商。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买卖双方应在交易发生前明确相关内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针对这种没有签订合同或是协议的纠纷,双方对有没有告知“退款要扣除500元”的情况有不同的说法,这样的情况我们首先会建议消费者和商家进一步协商解决。但其实商家作出500元扣费的规定也是不合理的,折算一下已经占到了总课程价格的近20%,商家也应该对这笔扣款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再次建议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要有签订合同的意识,并对相应的购买内容、对应价格、违约条款等作出明确约定。针对合同中模糊的说辞和表述,买卖双方应当面协商一致并做好修改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