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田小会 记者余知都)12月16日上午,湘西的天气显得有些寒冷,消费者滕女士来到湖南省麻阳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一面绣有“为人民的好公仆 消费者的守护神”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以此表达对该局高效处理消费纠纷的诚挚谢意。 11月8日,麻阳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段湘东接待了前来投诉的滕女士,通过询问了解得知,滕女士于9月25日在网上从湖南省衡阳市某眼镜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7.5万元的眼镜柜一套,并首付了6.1万元。按照约定,收到货后,没有质量问题再付清尾款1.4万元。但滕女士首付之后商家非但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还要求滕女士支付8000元的设计费方能发货。而在购买洽谈过程中,商家承诺免费设计、免费安装,滕女士感觉商家要求自己出设计费不合理。 经过一番理论后,商家同意8000元的设计费可以不收,但要求滕女士把所欠的尾款1.4万元全部结清才能发货。滕女士于11月4日把所欠尾款1.4万元全部结清后,商家出尔反尔,仍然坚持要收取8000元的设计费后才能发货。无奈之下,滕女士来到麻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麻阳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段湘东接诉后,立即与商家所在的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取得联系,就该投诉进行了分析和沟通,并与涉事眼镜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对其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条款内容。在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及时发货,不再收取设计费用。 12月初,滕女士收到货后,邀请麻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起验货。看到定制的眼镜柜款式颜色很漂亮,质量很不错,滕女士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