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春节档观影火爆,3D影片受到观众追捧,然而,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反映,福州市区部分电影院存在放映3D电影却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的现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调查核实,2月14日,福州市消委会集体约谈了万达影院、金逸影城、几何影城、福州苏宁影城4家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影院(影城)。 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此次消费维权约谈会,福州市消委会联合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上述4家影院(影城)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中,福州市消委会负责人宣传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明确了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电影院不为观看3D电影的消费者提供3D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电影院单方面告知不提供免费3D眼镜,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燕秋对相关法律条款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 通过约谈,福州市消委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告知被约谈单位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相关影院(影城)规范经营行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真诚服务消费者,优化消费环境。 上述相关影院(影城)负责人表示,前期出于疫情防控因素的考虑,对提供3D眼镜作出一些限制,随着疫情政策调整,已积极整改,可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免费使用的3D眼镜,同时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观影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