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清明节前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早部署早安排,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聚焦青团、鱼丸、大米、食用油、速冻面米生制品、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等重点节令食品,开展节日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抽检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对集贸市场、超市等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节假日旺销食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食品经营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运行情况、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情况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临期食品查验,规范台账记录。针对散装食品,重点查验产品公示牌信息是否标注齐全,散装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规范等。同时,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指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措施。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为重点,对米面、青团、青饼等热销食品开展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 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核查食品的进货渠道,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走进现场制售单位,重点检查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现场环境卫生、食品标签等情况;来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存在“两超一非”行为;针对水产品批发市场,以流通领域水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为重点,开展现场随机抽查,推进落实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深入学校食堂,对食用油、调料等原材料进货凭证进行查验,指导食堂负责人做好食材原料的仓储管理。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检查产品,以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到位,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生产企业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相关的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并录入“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票据不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问题,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 此外,永泰县、闽侯县、闽清县市场监管部门均开展清明节前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经营者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