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树立泉州海丝名城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泉州旅游市场经营秩序,4月21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鲤城、丰泽、洛江三个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召开规范住宿业市场经营行为约谈会。泉州市区含星级酒店、宾馆、民宿在内的40家住宿经营主体受邀参会。 会上,泉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行政指导与提醒告诫,要求住宿经营主体从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严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规范广告宣传用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现场还通报了近期福建省内个别商家因实施虚假价格承诺、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引导参会企业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主动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将依法依规诚实守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健全餐饮管理制度、规范宣传促销行为、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泉州市节日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健康稳定,携手促进泉州旅游高质量发展。 在此次约谈会上,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婉清要求各经营者作为落实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围绕构建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守护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自觉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置旅游纠纷,消除负面不良影响,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风险防范预警、突发事故处置等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各经营者务必自觉对标对表,主动自查自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限,不得有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外加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施策,严加监管,依法查处和公开曝光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 |